辩诉交易 , 在 法律 ,在控方和辩方之间谈判达成协议的做法,其中被告承认犯有较轻的罪行或(在多项罪行的情况下)对一项或多项指控的罪行表示认罪,以换取更多 宽容 量刑、建议、特定判决或其他指控的驳回。辩诉交易的支持者声称它加快了法庭程序并保证了 定罪 ,而反对者认为它可以防止 正义 从被送达。美国的绝大多数刑事案件都涉及某种形式的辩诉交易。
辩诉交易并不总是很容易识别。导致正式协议的谈判被称为明确的辩诉交易。然而,一些辩诉交易被称为隐性辩诉交易,因为它们不涉及宽大处理的保证。明确的讨价还价是两者中更重要的。
辩诉交易主要有三种类型。每种类型都涉及减刑,但这些减刑的实现方式截然不同。
哪个字符将细菌与古细菌分开
在指控谈判中,被告同意承认减少指控(例如,加重攻击而不是未遂) 谋杀 )。
句子谈判涉及 保险 打火机或 选择 作为被告认罪的回报。当被告承认谋杀罪以逃避死刑时,就会发生最明显的判决交易形式之一。量刑交易也发生在不太严重的案件中,例如认罪以换取服刑时间,这通常意味着被告将被立即释放。
第三种类型的认罪谈判是计数谈判,其中面临多项指控的被告可能被允许对较少的罪名认罪。费用不必相同: 检察官 可以放弃任何一项或多项指控,以换取对其余指控的认罪。由于计数谈判仅适用于面临多项指控的被告,因此它是最不常见的谈判形式。
在美国,研究表明,认罪的被告比行使审判权的同样指控的被告获得的刑罚要轻。统计数据表明,平均句子以下 重罪 陪审团审判的定罪时间通常比认罪的被告定罪的时间长得多。看来仅仅认罪就可以减刑三分之二左右。
美国辩诉交易的历史相当晦涩,部分原因是在大多数情况下 来了 直到 1960 年代后期,司法管辖区的讨价还价才被认为是不合适的。一些最早的辩诉交易发生在殖民时代的 1692 年塞勒姆女巫审判期间,当时被指控。 女巫 被告知,如果他们认罪,他们会活着,但如果他们不认罪,就会被处决。塞勒姆的地方法官想要鼓励供认,并且为了揭露更多女巫,他们希望供认的女巫出庭作证。认罪使许多被指控的女巫免于被处决。后来塞勒姆女巫审判被用来说明反对辩诉交易的最有力论据之一:这种做法有时会诱使无辜的被告认罪。
朝鲜战争中发生了什么
塞勒姆女巫审判 马萨诸塞州塞勒姆的女巫审判,手工彩色雕刻。北风图片档案
历史上还有其他一些可以被称为辩诉交易的例子,包括 圣女贞德 1431年避免被火刑。 (她在拒绝认罪后最终被处决。)现代辩诉交易不同于历史上的辩诉交易。 来路 因为它们被更经常地使用,并且现代交易似乎是出于有效处理案件的愿望(而不是引出供词以使原始起诉看起来有效)而发展起来的。
在美国早期历史上,辩诉交易很少见。当被告提出认罪时,法官们显得很惊讶,他们试图说服他们转而接受审判。然而,早在 1832 年,辩诉交易就在波士顿变得普遍,当时违反公共条例的人如果认罪,可能会被判较轻的刑罚。到 1850 年,这种做法已经蔓延到重罪法庭,被告认罪以换取撤销某些指控或与检察官安排的其他协议已成为惯例。可能是首次系统地使用辩诉谈判,波士顿交易通常用于无受害者犯罪,因此检察官不必考虑受害者的担忧。
圣经中的异端是什么意思
即使它们在 1860 年之前是典型的,但直到内战期间,辩诉交易案件才开始出现在上诉法院。这些法院的反应与初审法院法官第一次遇到辩诉交易时所表达的相同,他们有时会逆转 信念 那是以讨价还价为基础的。
尽管上诉法院并未完全接受,但辩诉交易在 20 世纪初开始蓬勃发展。一位研究人员追踪了纽约州纽约县的认罪情况,发现 77% 至 83% 的被告在 1900 年至 1907 年期间认罪。1920 年代的两位学者发现,辩诉交易已成为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标准做法。例如,在伊利诺伊州库克县,1926 年 96% 的重罪起诉导致认罪。
在 1960 年代,辩诉交易充其量仍被视为不道德,而在最坏的情况下仍被视为非法。接受辩诉交易的被告被告知不要在法庭上承认谈判,因为这样做会让人怀疑他们的认罪是否是自愿的。然而,在 1967 年,总统执法和司法委员会的一份有影响力的报告记录了辩诉交易的广泛使用,并建议承认这种做法。
1969 年,美国最高法院撤销了对一名男子的定罪,该男子在承认五项抢劫罪后被判五次死刑,因为初审法官没有确保认罪是自愿的( 博伊金 v. 阿拉巴马州 )。法官现在通过在法庭上询问被告来确保认罪是自愿的。
次年,最高法院裁定,对认罪的被告减轻处罚是可以接受的( 布雷迪 v. 美国 ) 并且被告可以在不承认有罪的情况下认罪,这意味着即使他们认为他们实际上是无辜的,他们也可以进行讨价还价( 卡罗莱纳州 v. 奥尔福德 )。在 1971 年的第四起辩诉交易案件中,最高法院裁定,如果检察官违反辩诉交易中规定的条件,被告有权获得法律救济。 圣贝洛 v. 纽约 )。 1978 年,法院在 博登基歇尔 v. 海耶斯 检察官可能威胁要对拒绝谈判的被告提出额外指控,只要这些指控有效。
这五个案例一起说明了法院的观点,即辩诉交易是可以接受的,值得承认为有效协议。的确,在 圣贝洛 法院甚至认为辩诉交易不仅是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出于多种原因是非常可取的部分。因此,辩诉交易成为一种既定且受保护的惯例。
Copyright © 版权所有 | asayamind.com